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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当代建构
作者单位:;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对自然的无序利用与强制开发是人类在自然观上犯下的一个本体论错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进行理论性反思,对人类存在的本质进行实践性反思,我们必须把人与自然置于生命共同体的视阈下,寻求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和解之路。人与自然达成生命共同体必须通过人与人之间联合,在实践基础上才能达成,而这是以认识与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为前提的,是以对人自由全面发展本质的实现为前提的,是对自然本体的尊重与正确认识,是人的能动性的理性发挥。实现人的自然性和自然的属人性的统一,才能实现人的自然主义与自然的人道主义的统一,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自然的均衡良性进化,使人与自然在生命共同体的和谐状态下,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关 键 词:人与自然  生命共同体  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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