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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儿童福利机构纳入省级管理
引用本文:赵天鹰.黑龙江:儿童福利机构纳入省级管理[J].社会福利,2006(5):18-18.
作者姓名:赵天鹰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民政厅
摘    要:近年来,黑龙江省从切实有效保障孤残儿童的生活发展需要出发,将贫困市县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省级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孤残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是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但从黑龙江省情况看,一些市县的经济比较落后,若依靠当地财政来保障孤残儿童的生活需要,困难很大。针对这种情况,1992年黑龙江省民政厅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将经济困难市县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省级管理”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省民政厅积极争取协调下,牡丹江、佳木斯、讷河、巴彦4个经济困难市县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省级管理。自纳入省级管理以来,这些经济困难市县的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生活费标准同原来相比,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有

关 键 词:儿童福利机构  省级管理  黑龙江省  孤残儿童  发展需要  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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