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契约文书中的女性--以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和清代巴县婚姻档案为中心
作者姓名:张晓霞
作者单位: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川成都610106
基金项目: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巴县婚姻档案研究”.(批准编号:13CTQ048)
摘    要: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和清代巴县婚姻档案中,均有较多涉及女性的契约文书。她们或者作为契约的订立者,或者作为契约的见证人。而作为契约订立者的女性,有独立立契的情况,也有与子女、丈夫或者其他人共同立契的情况。在契约内容上既涉及到房屋、田地等固定资产的买卖、典当,也涉及到婚姻中的嫁卖生妻、孀妇改嫁等现象。总体而言,清代女性的地位还比较低,但已经有部分女性参与到家庭重大事务的决策之中。

关 键 词: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  清代巴县婚姻档案  女性参与契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