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知县、县令监察制度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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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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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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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封建官僚政治中,县级政权具有基石的作用,而县级政权的正常运转又离不开健全的县级监察制度。通过监察,统治者可以更好地控制县官,并得到民心。宋代统治者对县级政权建立了多渠道严密的监察制度体系,从制度上制约县级长官权力的行使。县级监察制度具有严密性、针对性和限制性等特点,它对今天的县级政权建设不无参考价值。但宋代县级监察制度也有明显的不足和教训,也值得我们今天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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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宋代 知县 县令 监察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7-905(2008)02-0141-03 |
修稿时间: | 2008-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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