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的律师制度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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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忠,高勇.市场经济下的律师制度初探[J].宁夏社会科学,1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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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忠 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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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陈永忠),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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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离不开法制,而律师业是法律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同时律师制度作为现代国家一种民主的政治法律制度,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和法制健全与完善的重要标志和象征。一市场经济活动必将走向法制化,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呼唤着律师的参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迫切要求律师为其服务,同时又对律师业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律师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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