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惠民工程与高校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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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涂淑梅,夏敏.艺术惠民工程与高校社会服务[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6(5):7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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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涂淑梅 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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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沈阳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2. 沈阳师范大学机关,辽宁沈阳,11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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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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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组织的艺术惠民工程,在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方面体现出以下价值:为高校社会服务提供了新载体、注入了新活力、营造了新氛围、提升了新层次;与此同时,高校在实施以"艺术惠民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过程中,也应思考和把握以下原则或理论问题:既要突出艺术惠民在高校社会服务中高雅性,同时还要着眼于艺术惠民在高校社会服务中的受众性;既要体现艺术惠民在高校社会服务中独特性,同时还要着眼于艺术惠民在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学校发展的动力性;既要实现艺术惠民在高校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同时还要着眼于艺术惠民在高校社会服务中所期待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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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 艺术惠民工程 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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