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法观念的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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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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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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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法目的和私法自治两个核心私法观念需要更新。应该为私法目的正名,中国传统文化“任公而不任私”的古训值得批判,社会主义过去只讲“大公无私”的举措也值得反思。私法保护私利是人类进步的根本动力,合乎人性也合乎道德,私法保护私利但又超越私利从而真正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重评私法自治,实行私法自治是历史的必然,私法自治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民主政治的构成要素,私法自治不等于无政府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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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法;私法观念;私法目的;私法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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