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苗族家庭的类型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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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朝江.论苗族家庭的类型与发展[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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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朝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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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术界普遍认为,人类在形成婚姻家庭之前有一个杂交的阶段。唯有动物的两性关系才称杂交,所以不属于婚姻家庭之列。正如马克思在叙述血缘婚姻时指出的,远古时候的原始游群“实行杂乱的性交,没有任何家庭”。杂交时代以后,产生了以母权制为基础的家庭,继而母权制让位于父权制,父权制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一夫一妻制家庭。和所有的其他民族一样,苗族家庭也是遵循这一轨迹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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