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评定规则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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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喜珍.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评定规则之探讨[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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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喜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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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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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只是确立了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抚慰的范围,抚慰金的评定规则暂时还是空白。评定规则的缺失会导致受害人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心理期待过高和实际抚慰数额的极不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评定规则的确立有难度但也具有可行性,在确立时应考虑其功能定位及排除个体差异因素。抚慰金的评定规则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指导性的司法解释、采用类型化的处理技术——以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的区分为基础、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及社会调查统计法的综合运用来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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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侵权 精神损害抚慰金 抚慰金评定规则 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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