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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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凤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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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聊城,2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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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是古今中外哲人、思想家所一直追求的理想价值观念。在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人们的哲学思维也往往带有对抗性,擅长运用“斗争哲学”。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应该是社会关系的主流,“和谐哲学”理应是当今时代真正的哲学。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统一性原理和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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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 矛盾 斗争哲学 和谐哲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672-1217(2005)06-0030-03 |
修稿时间: | 2005-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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