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劳动力权——兼评职工持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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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显勇.试论劳动力权——兼评职工持股制度[J].湘潭大学学报,2000,24(3):7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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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显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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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王显勇(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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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资本和劳动力是社会化生产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投资者将其有形的物质资本投入企业形成分享剩余的资本权,投劳者将其劳动力投入企业形成分享剩余的劳动力权。劳动力权作为一种获取增量利益为目的的经济发展权,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权、剩余激励权、民主管理权、社会保障权。劳动力权属于经济法范畴。职工持股制作为劳动力权的具体实现形式,职工股的资金应来源于企业剩余,同时应进行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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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力 增量利益 劳动力权 经济法 职工持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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