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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完善——兼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引用本文:常健,饶常林.试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完善——兼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J].广东社会科学,2001(3):120-125.
作者姓名:常健  饶常林
作者单位:1. 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武汉,430079
2.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武汉,430079
摘    要: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是我国所颁布的第一部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和债权转化为股权的法规 ,这部法规的出台无疑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重大发展。但是 ,不可否认 ,其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完善。本文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的立法价值取向入手 ,在全面评析《条例》内容的基础上 ,试图对完善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作一初步探讨。

关 键 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资产管理公司  立法  完善
文章编号:1000-114X(2001)03-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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