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比较法学与当代中国法制--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江平教授访谈
引用本文:宋志国,廖柏明,江平.比较法学与当代中国法制--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江平教授访谈[J].社会科学家,2006(2):3-5.
作者姓名:宋志国  廖柏明  江平
作者单位:1.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法律系
2. 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法律精神就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从英文来看,Law既包含法律,又包含自然规律的意思;俄文中的закон也同时包含法律和规律两层意思;中文的“法律”与“规律”同时包含了“律”这一汉字,这不能说仅仅是一种巧合。至少可以认为作为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与客观规律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从法律精神的实质来看就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但在不同领域中,它所体现的客观性——社会经济规律性是有所不同的。

修稿时间:2005年11月12

Comparative Science of Law and Modern Chinese Legal System
Song Zhi-gou,Liao Bo-ming,Jiang Ping.Comparative Science of Law and Modern Chinese Legal System[J].Social Scientist,2006(2):3-5.
Authors:Song Zhi-gou  Liao Bo-ming  Jiang Pi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