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的合理化性质及其当代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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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自荣. 儒家文化的合理化性质及其当代意义[J].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25(2):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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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自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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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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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足于不同世界观假设,韦伯和哈贝马斯提出不同的合理化理论模式。韦伯的合理化是建立在人神对立或超验世界和经验世界二元对立基础之上;哈贝马斯的合理化是建立在经验世界的行动者的互动基础之上。从韦伯的模式来看,儒家文化的合理化是实质合理化或形式非理性的;从哈贝马斯的模式来看,儒家文化虽然合理化潜力低,但在认识和伦理两个方面都具有合理化潜力。在宗教的、形而上学的世界观解构后,哈贝马斯的合理化理论是力图在经验世界内重建社会秩序规范。由于儒家文化的合理化也发生在经验世界之内,它对当代社会秩序规范重建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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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 文化 合理化 韦伯 哈贝马斯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4)02-0016-05 |
修稿时间: | 2003-12-09 |
Rationality of the Confucianist culture and its modern signific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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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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