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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正义与环境安全——二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作者姓名:蔡守秋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环境正义表示环境资源法应该合乎自然,即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环境正义既是将环境资源法学与整个法学联系起来的基本理念,也是将环境安全、环境公平、环境秩序、环境民主、环境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等各种环境资源法学理念有机联系起来的基本理念.从环境正义理念可以推导出环境安全、环境公平、环境秩序、环境民主、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等环境资源法学理念.其中,维护生态安全、环境安全是对环境正义和环境秩序的起码要求.在影响我国安全的诸多因素中,环境安全是一个重要因素,它是其他一切安全的基础条件.环境安全是可持续发展观的一个重要观点.生态安全作为一项基本理念,贯穿在环境资源法整个体系之中,其中一个重要体现是有关环境安全或生态安全的专门法律.

关 键 词:环境资源法学  法学基本理念  环境正义  环境安全  生态安全
文章编号:1671-4970(2005)02-0001-05
修稿时间:200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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