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专学校对学生的法律责任 |
| |
引用本文: | 谢忆慈.试论中专学校对学生的法律责任[J].职业,2010(14). |
| |
作者姓名: | 谢忆慈 |
| |
作者单位: | 四川省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
| |
摘 要: | 近年来,中专学校和其他社会单位之间的关系日趋密切.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也有上升趋势.很多家长认为:把孩子送进学校,学校就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并承担责任.学生、家长和校方常常在责任和赔偿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学校往往成为"众矢之的",穷于应付,苦不堪言.学校是否是监护人,究竟承担着什么样的法律职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
关 键 词: | 家长 学生 监护人 未成年人 监护职责 校园伤害事故 上升趋势 中专学校 义务 民法通则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