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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最新进展——《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及其影响
作者姓名:龚伽萝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欧洲研究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摘    要:
《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为继承并发展《京都议定书》创设的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提供了规范基础。实施细则以《巴黎协定》“全球共同面对气候变化问题”为根本原则,强调促进国际碳交易的共同性与公平性。缔约方围绕提升国际碳市场的减排效力、碳市场如何助力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以及《京都议定书》遗留碳信用的过渡达成了初步共识。国际碳交易活跃度将大幅提升,并产生正面的经济和技术溢出效应。结合国际碳市场建设的实践,缔约方真正执行细则中的相应调整机制、全球碳排放的全面减缓功能和份额收益原则仍将面临实质性的政治阻碍和技术壁垒,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碳市场受阻,中短期内国际碳市场缺乏多边主义的共识。缔约方需继续强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全球气候治理的顶层设计,争取在更高的气候目标下实现区域碳市场谈判的重大突破。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的构建和运行,基于国情加快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警惕国际碳市场成为发达国家的单边主义工具,切实维护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

关 键 词:碳中和  《巴黎协定》  碳交易  碳市场  全球治理  多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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