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对中国服务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状况与“入世”承诺减让水平做了定量分析,探讨了中国进行相关承诺减让的基本动因。本文认为,无论是在“51个经济体模型”还是在“12个经济体模型”的框架下,中国与其他经济体相比,其服务贸易在总体上均处于很弱的竞争地位。在分部门研究中,中国只是在通信服务、旅游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的显性比较优势。中国在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入世’”这一基本原则的同时,对服务贸易做出了较高的承诺减让。但中国承诺减让的基本动因不是基于自身的显性比较优势,而是基于“部门对等互惠”意义上的“讨价还价”。本文的政策涵义是,中国应坚定不移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并在这一过程中注意处理好国内已开放服务部门与其他经济体相应部门,以及与国内未开放服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增强自身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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