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哲理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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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崇义. 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哲理思维[J]. 江西社会科学, 2021, 41(6): 167-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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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崇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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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 北京 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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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援助条例》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与实施.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抓紧制定法律援助法,不仅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关键举措,更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法治工程.法律援助法的制定应当遵循基本的哲理思维.其中,"人本主义"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之本,人权保障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的理论基础,"国家责任、政府义务"是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基本理念,"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个人本位"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的主要维度.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不可忽视的公法属性.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目标是追求全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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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法 立法科学化 法哲理思维 |
Philosophical Thinking on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 of Legal Aid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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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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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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