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之债:一种新型的法定之债——《侵权责任法》第87条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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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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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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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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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有关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加害人不明的情形对受害人是否赔偿问题,一直被学界、实务界讨论得沸沸扬扬,法院也有着不同的判决。应当说,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前,任何做出让推定的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确实有违法治的基本理念。那么,在《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此类案件做出明确规定后,该条为确定不明加害人提供了推定依据,从而为受害人找到请求相对人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这是否意味着此类案件的解决已画上圆满句号了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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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法 损失补偿 法律基础 加害人 赔偿问题 赔偿责任 受害人 抛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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