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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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翔.多行不义必自毙[J].人才瞭望,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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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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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义,是江西省南昌市西北的一个小县城,名气不大。但是,1995年11月21日,这个小县城却因发生了一起原县委书记雇杀手谋害县委副书记的故意伤害案而震惊全国。1999年8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江西省安义县原县委书记陈锦云策划、指使他人谋害安义县原县委书记胡次乾、安义县县委副书记万先勇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陈锦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伤害前任,埋下祸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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