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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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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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部,江苏,盐城,22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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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其加害行为相结合而致生同一损害结果的侵权类型,可以将其分为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两种。其中,损害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单独侵权,数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损害不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共同侵权,数行为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主要按过错程度或平均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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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性质 单独侵权 共同侵权 |
文章编号: | 1008-5092(2007)01-0028-05 |
修稿时间: | 2006-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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