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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性质
作者姓名:陈玉祥
作者单位: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部,江苏,盐城,224003
摘    要: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其加害行为相结合而致生同一损害结果的侵权类型,可以将其分为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两种。其中,损害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单独侵权,数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损害不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共同侵权,数行为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主要按过错程度或平均分担责任。

关 键 词: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性质  单独侵权  共同侵权
文章编号:1008-5092(2007)01-0028-05
修稿时间:20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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