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物权变动中的善意取得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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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公韬.浅议物权变动中的善意取得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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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公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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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山西 太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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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善意取得制是我国物权变动中保护第三人的一项主要制度,它依据第三人的主观心理,来决定其是否能够取得该物权。善意取得无法解决以客观标准来衡量主观心理的矛盾,不适应当代社会中物权变动的公正性要求,有必要建立以无因性原则为主,以善意取得为补充的新的保护第三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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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变动 善意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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