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土地所有权论述中的生态思想及当代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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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繁荣.马克思土地所有权论述中的生态思想及当代启示[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1):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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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繁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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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经济系,山西太原030012;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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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土地所有权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其中包含非常丰富的生态思想。马克思认为,无论是大土地所有制还是小土地所有制,都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人类要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这一理论对于我国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低碳农业的发展,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不是简单的土地集中,而是要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加快土地流转。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在劳动就业、农产品绿色认证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促进低碳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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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生态思想 低碳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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