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小史》案始末与原因 |
| |
引用本文: | 李勇,曹宏伟.李光《小史》案始末与原因[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5):85-86. |
| |
作者姓名: | 李勇 曹宏伟 |
| |
作者单位: |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历史系,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历史系 安徽 淮北235000,安徽 淮北235000 |
| |
摘 要: | 一、李光《小史》案始末 李光(1078-1159年),字泰发,号转物居士,越州上虞(今属浙江)人,《宋史》有传。绍兴八年(1138年),李光任参知政事,所论皆国家根本大计。秦桧与金义和,怕舆论不容,曾借李光之名以压制主战人士。及至秦桧倡议撤销淮南军备之时,
|
关 键 词: | 李光 《小史》 文祸 主和派 主战派 历史事件 政治背景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1)05-0085-02 |
修稿时间: | 2000年12月1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