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李光《小史》案始末与原因
引用本文:李勇,曹宏伟.李光《小史》案始末与原因[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5):85-86.
作者姓名:李勇  曹宏伟
作者单位: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历史系,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历史系 安徽 淮北235000,安徽 淮北235000
摘    要:一、李光《小史》案始末 李光(1078-1159年),字泰发,号转物居士,越州上虞(今属浙江)人,《宋史》有传。绍兴八年(1138年),李光任参知政事,所论皆国家根本大计。秦桧与金义和,怕舆论不容,曾借李光之名以压制主战人士。及至秦桧倡议撤销淮南军备之时,

关 键 词:李光  《小史》  文祸  主和派  主战派  历史事件  政治背景
文章编号:1003-2134(2001)05-0085-02
修稿时间:2000年12月18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