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法中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的考量 |
| |
作者姓名: | 陈本寒 程一航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 |
摘 要: | “喜马拉雅条款”常常与涉及提单持有人的诉权、涉及第三方效力的合同、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以及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相关联.英国法下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约定化的“喜马拉雅条款”和《鹿特丹规则》法定化的“海运履约方”制度均有效地突破了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对我国合同相对性原则理论及《海商法》的实际承运人制度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建议我国通过立法的方式确认条款的效力或者引入“海运履约方”制度予以应对.
|
关 键 词: | “喜马拉雅条款” 合同相对性原则 “海运履约方” 比较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