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正义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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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小明.类正义论略[J].天津社会科学,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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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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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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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人类的主体存在形式,我们把正义划分为类正义、群体正义与个体正义.类正义是以人之类集合为正义承担主体,以人类整体利益为价值评价中枢的正义.类正义涉及正确处理两类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人类内部不同群体、不同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类、个体与类之间的关系,以求类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二是正确处理人类与外部其他存在者之间的关系,以求人类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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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类 群体 个体 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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