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语境下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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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湘刚.论和谐社会语境下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J].东南学术,2011(6):143-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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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湘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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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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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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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目的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律不能过分地落后于社会实践,尽快构建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具有极大的针对性,最直接的现实需求是大量公共利益被侵害而得不到司法救济。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现实设想主要在于原告资格、受案范围、启动程序、举证责任、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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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原告资格 受案范围 启动程序 举证责任 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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