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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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文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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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犯罪控制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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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道德宗教与法律博弈的向度和效度分析”(2010BSH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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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儒家传统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审判实践有很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尽力减少官府对民众的压迫;二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审判机制保障民众权益;三是尽量减少民众的讼累;四是限制刑讯并减少限制民众人身自由的措施。儒家仁爱思想是中国宋代司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于宋代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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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仁爱”思想 宋代 司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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