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人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真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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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婷 李继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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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合肥,230051 2. 解放军装甲兵学院,安徽 蚌埠,23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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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质是由实践定位的事物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质,这对人的本质、具体人的本质的科学定位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马克思根据实践需要,一是为清除旧哲学对人本质的影响,曾探讨过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二是为了人的解放和社会进步,曾探讨过个人或具体人之间相区别的本质,这是基于考察如何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需要而对人与人相区别作的人本质规定。具体人(每一个体或群体)由实践具体定位后的本质都是由社会关系总和规定的一种彼此区别的系统质,但其所涉及的外延无法一一指明,因此,马克思社会关系总和规定人本质的论断,只是为具体人本质指明了一种方向。此外,马克思又根据无产阶级斗争实践需要以生产关系为基础在本质上具体定位了各种阶级属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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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人的本质 社会关系的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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