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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土地制度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挑战与路径
引用本文:薛宝贵,何炼成.现有土地制度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挑战与路径[J].宁夏社会科学,2014(6):30-35.
作者姓名:薛宝贵  何炼成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摘    要:目前在我国农民的四大收入来源中,财产性收入的比重较小,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让农民通过土地财产权利获得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加农民的总体收入是当务之急。我国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包括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在农民利用各种财产权利增加财产性收入时会面临一些挑战:我国农村地区出现分化,分化为城中村、城市郊区村、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虚化与委托代理问题;土地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目前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一种保守的制度安排,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了贫民窟的出现,但不利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要探索出一种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农民转为市民的合理的土地制度。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与发展现代农业、城镇化结合起来。

关 键 词:财产性收入  集体产权  承包经营权  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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