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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在流浪儿童救助中的职能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重庆610073
摘    要:
我国基层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实施应该“非机构化,”充分利用一切可用的社会资源,尤其注重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努力营造一种救助组织多样化、救助方式灵活化、救助制度法制化的良性社会救助环境。其中,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 键 词:流浪儿童救助  社区  民间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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