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文主体、受体和内容看公告与公报之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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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松祥.从发文主体、受体和内容看公告与公报之差异[J].秘书之友,2013(2):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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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松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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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如皋高等师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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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将原分属两个规定的相关文种做了合并简化,实现了原本分别适用于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文种的互用,但同时也给功能相近文种的辨异带来一定困难,譬如告知类公文"公告"和"公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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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告 党政机关公文 法定公文 联合公报 国家行政机关 受体 发文 工作条例 重大事项 使用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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