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随着我国当前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水平的要求也愈来愈严格。城市的发展水平也随着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而在城市现代化不断发展进步的实际情况下,其对应的城市管理政策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改变优化。在我国较为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城市的发展部分依赖于城管部门以及城管综合执法体制的建设和完善。关于城市对应的城管执法权力相关限制问题,由于当前城市管理仍存在不足,其对应的城市管理执法依据和手段不足,对应的管理范围较广,任务也相对较重。因此,对于当前的城管部门的工作,其对应工作机构性质以及其对应的工作公务员身份都较为模糊,经济地位、福利、工作条件以及队伍建设都无法得到较为有效的保障。在部分地区给予城管相关的设定管理目标中,其与当前地区公民生活的质量要求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时常触发暴力倾向,要对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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