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的局限及其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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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仲.论法治的局限及其克服[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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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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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文理学院,管理系,四川,达州,6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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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研项目“法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互动研究”(项目编号:09SA055)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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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内涵"良法",是近代以来各个国家的法律实践过程和追求目标。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法治的正向功能是不容置疑的。但法治的局限也是明显的,主要体现在法律语言的有限性、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法律规则的滞后性、法律作用的有限性、法律手段的单一性和法律适用的条件性等方面。要克服其局限,需要采取科学立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等多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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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局限 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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