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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甲骨文的“觅”
摘    要:根据印玺文字"■"即"■"字,我们认为"■"即甲骨文"△"B体"■"字之讹变。如是,我们认为甲骨文字形"△",当释作"觅","觅"是指追捕动物时用的专字。饶宗颐(1959)认为"■"当释作"■",从字形隶定而言,饶说是对的,但其训读字义是错的。我们认为,"■"古音在明母支部,"觅"古音在明母锡部,"■""觅"二字古音声母相同,韵部支锡对转,古音可通。"■"即"觅"字。《诗经·殷武》"■入其阻"当读作"觅入其阻",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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