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的人伦精神与和谐社会人本法律观的构建 |
| |
引用本文: | 朱效平.中国传统法的人伦精神与和谐社会人本法律观的构建[J].社会科学研究,2007(5):77-81. |
| |
作者姓名: | 朱效平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 |
摘 要: | 以儒家伦理思想为指导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蕴含着深厚的人伦精神,恤刑慎刑思想、容隐制度、存留养亲制度等为其鲜明的佐证。19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中国法"西化"、新文化运动等的影响,中国传统法的伦理色彩逐渐淡化。传统法思想与制度固有其局限性,然而其中的亮点及蕴含的人文关怀、仁政思想和人伦精神,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仍然具有启发。淡化法律的政治色彩、实现法意与人情和谐、构建人道的刑罚制度当是我们应有的姿态。
|
关 键 词: | 人伦精神 恤刑慎刑 存留养亲 亲亲相隐 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0-4769(2007)05-0077-05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