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员担任“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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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正香.关于辅导员担任“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思考[J].宿州学院学报,2014(12):12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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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正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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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宿州学院美术学院,安徽宿州234000; [2]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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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辅导员是担任"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工作的主体之一。为做好"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工作,辅导员首先要克服自身的不足,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拓宽知识面;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根据平时学生工作中积累的素材和经验,选择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采用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课程教学。以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让学生有机会走向社会,把学到的形势与政策理论同社会现实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帮助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从而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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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辅导员 “形势与政策”课程 教学内容 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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