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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再认识——兼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
引用本文:张文山.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再认识——兼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4,35(5).
作者姓名:张文山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中国—东盟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04
摘    要: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年,虽然进行了一次修改,仍然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认识.通过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完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顶层设计”,使它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完善.修改完善应充分体现宪法原则,明确自治机关的权力与义务,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加“法律责任”的条款,创设违法制裁机制,使民族区域自治法真正回归法律.

关 键 词:民族区域自治法  顶层设计  违法制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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