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民愿表达面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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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洪旺.域外民愿表达面面观[J].领导文萃,2011(5):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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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洪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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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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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认为,信访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个制度安排。但从《信访条例》第二条对“信访”的定义可以看出,信访的法律性质是公民寻求公共权力救济以及公民对公共权力之行使所采取的合理合法的监督。从这个角度来说,信访这样的权利救济和利益表达制度又在世界范围广泛存在,如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德国的诉愿制度、日本的苦情处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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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安排 信访制度 《信访条例》 议会监察专员 公共权力 权利救济 法律性质 世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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