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依据 |
| |
作者姓名: | 周树和 彭峥琼 |
| |
作者单位: |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2. 湖南省司法厅,湖南长沙,410011 |
| |
摘 要: | 由于受我国行政诉讼法直接利害关系原则的制约,在我国行政行为侵权中,只有那些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与威胁的人才能够有资格获得救济。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时,由于原告资格缺位,依靠私人力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制约的疏漏。因此,根据权利的社会化与诉讼法在新型权利保护上的突破,公民公共性权利的司法保护,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等理论,出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