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全面构建新型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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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荆莉,朱建奎.青岛市市北区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全面构建新型社区[J].社会福利,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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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荆莉 朱建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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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市北区民政局,青岛市市北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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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青岛市市北区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按照便于发挥社区“两委”作用、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便于社区共建的原则和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全面构建新型社区。撤消家委会,将原有的201个社区居(家)委会构建为102个社区,并同时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新型社区体制设置为“一个核心,两个大会,三个机构,四支队伍”。即社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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