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刑法观念的裂变:从身份等级到公民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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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远光,唐文乐.近代刑法观念的裂变:从身份等级到公民平等[J].理论界,2008,6(2):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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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远光 唐文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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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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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八议”、“官当”、“请”、“减”、“赎”等制度表现了刑法上的身份等级。太平天国运动、清末修律以及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有关公民平等的立法活动,初步确立近代社会中的公民平等。从身份等级到公民平等转变基于经济、政治和思想等多方面的原因,对加快社会进步和推进民主化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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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身份等级 特权 公民平等 |
文章编号: | 1003-6547(2008)02-008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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