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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评析
作者姓名:
陈鸣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4
摘 要:
惩罚性赔偿最初是对侵权行为适用的责任制度,后被广泛适用于合同纠纷中.从<消法>和最高法院的<解释>规定的内容看,我国采用的是限制性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有法律制度中,惩罚性赔偿责任仅适用于消费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它合同和侵权行为均不适用.这说明目前我国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其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关 键 词:
商品房
买卖合同
消费合同
惩罚性赔偿
文章编号:
1008-5831(2004)06-0143-03
修稿时间:
20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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