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与理性:中国审判模式的可能向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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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国华.常识与理性:中国审判模式的可能向度[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2(2):11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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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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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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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09QZD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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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项制度,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与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一样,均有其固有的文化基础;故此,与职权主义彻底决裂的改革思路和纯粹的当事人主义模式一样,都难免将司法陷于文化悖论之境.因此,在未来的司法改革中,应该跳出持其一端的理论窠臼,正视并回应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兼采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之所长,同时挖掘并吸纳中国传统审判方式之合理内核,力促衡平主义审判模式之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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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模式 当事人主义 职权主义 衡平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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