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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公示制度的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关保英.论行政公示制度的法律地位[J].社会科学研究,2009(5).
作者姓名:关保英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上海,201701
摘    要:行政公示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律制度,我国诸多行政法文件都从不同侧面规定了行政公示,包括行政公示的适用范围、行政公示的程序、行政公示的约束力等.然而,理论界对该制度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关问题似乎都没给予足够重视,基于此,我们对这一制度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包括行政公示制度的法律构成、行政公示制度的法律范畴、行政公示制度的法律效力等.认为行政规则制定、行政法关系确认、行政义务设定、行政事件处置中的事项都应纳入行政公示的范畴;行政公示制度对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利害关系人、对行政监督机关等都应具有约束力.

关 键 词:行政权  行政公示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法律范畴

Legal Status of the Administrative Open System
Guan Baoying.Legal Status of the Administrative Open System[J].Social Science Research,2009(5).
Authors:Guan Baoy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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