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立法完善——以缩小区域收入差距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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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正航.论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立法完善——以缩小区域收入差距为视角[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5(2):7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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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正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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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吉首大学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2.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博士后流动站,重庆 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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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3M531932);吉首大学 学成返校博士科研资助经费研究项目(jsdxxcfxbskyxm20120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YBA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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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合作、提高区域居民福利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等途径缩小区域收入差距。当前,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化问题较为突出,影响到区域收入差距的缩小,而相关立法不完善是导致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重要原因。我国应确立区域公平发展的立法理念,健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体系,完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法律制度及配套立法,保障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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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区域收入差距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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