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共同体自由优先性的论证
作者姓名:魏林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
自从伯林在《两种自由观概念》中对自由做了消极意义和积极意义上的区分,并趋向于消极意义上的自由,认为这种自由是作为一个人必须捍卫的最低的不可侵犯的领域.西方理论界几乎全部赞同了这一界定。而本文首先对自由这个概念进行阐释,主要是叙述伯林在《两种自由概念》里提出的对自由的两种区分。然后我将运用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里的某些观点,阐述共同体自由的优先性.

关 键 词:共同体  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