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体自由优先性的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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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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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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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从伯林在《两种自由观概念》中对自由做了消极意义和积极意义上的区分,并趋向于消极意义上的自由,认为这种自由是作为一个人必须捍卫的最低的不可侵犯的领域.西方理论界几乎全部赞同了这一界定。而本文首先对自由这个概念进行阐释,主要是叙述伯林在《两种自由概念》里提出的对自由的两种区分。然后我将运用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里的某些观点,阐述共同体自由的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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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体 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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