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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一年再缴社会保险对吗?
作者姓名:杨守业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正>问:小李到某公司工作一年。今年8月1日,小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刚好期满,该公司通知小李就此终止合同不再续订。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小李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小李就去找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公司给予补缴。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领导告诉小李,"我们公司有规定,职工在我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后,才给予缴纳社会保险,你工作才刚满一年,而我们又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啦,所以你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范围,因此,不存在补缴的问题。"请问,公司的这个规定对吗?

关 键 词: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人力资源部  公司  终止合同  续订  职工工作  管理规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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