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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儒家伦理政治构想
引用本文:任剑涛.早期儒家伦理政治构想[J].学术月刊,2000(11).
作者姓名:任剑涛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
摘    要:政治思想家们都共同面对一个问题:如何使理论致思可以收到社会政治层面的实际拄制效果。对 期望以理想指导现实的政治思想家而言,重要的是将理想一贯到底,使之能够主导社会政治生活,理想 也就有可能兑现为现实。对于就现实论现实的政治思想家来讲,当然就务必构想或设计一套有效的控 制方案,使各种必须加以约束的人与事可以严密地控制起来,使之收到保护杜会“秩序”的效果。前者正 可以说是早期儒家必然行走的道路,后者则是法家所采取的大致思路。事实上,在上述政治统治类型的 区分之外,儒法的设计在真实的政治运作中只能互补而为,这是由人的思想与行为互动的规定性所决定 的,但在理论建构的范围内,德性主导便具有排斥政治强控的要求,因为强控是与德性背逆的。因而,早 期儒家确立起伦理主导政治,以政治来实践伦理规范的大思路之后,他们也就势必要将伦理准则深入到 社会各个领域,从中树立伦理的至上权威性,以期达到伦理本身的“自我实现”。这也是早期儒家的理 论,所注定的一种理论趋向。可以说,早期儒家的伦理政治理论,落实到政治的操作领域,便必然成为一 个以伦理规范来统率政治操作的直贯系统:唯伦理成为其政治精神,由此导致唯政治化局面,两者是合 二而一的。而伦理规范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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